关于婚姻中介与婚姻媒介的刍议
——建议讨论婚介问题
婚姻,这个大都由陌生男女缔结而成的夫妻关系,在男女相识前大都需要婚姻中介或婚姻媒介的帮助。
值得注意的是,婚姻中介和婚姻媒介,这是性质不同的两个社会学概念。
婚姻中介——是指“使双方发生婚姻关系的人和事物”。它,俗称媒人,承担帮助男女介绍婚姻的职责,起源于“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开端和“十三爹、十四娘”的早婚习俗,有“男女缔结婚姻,必须经媒人说合;非有行媒,不相嫁娶”的制度支持,有三书(聘书、礼书、迎书)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的婚俗礼仪,得红娘、月老等善良人的称谓和成人之美的赞誉,亦曾被列入下九流的行当,批判为封建包办婚姻的代表。
婚姻媒介——是指“使双方产生婚恋、婚姻联系的人和事物”。 它,也称媒人,承担帮助男女介绍对象的职责,起源于近代社会,发展于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建立以后。因为现代人的婚姻,是一个男女相识、相知、相爱的过程。他人的帮助,或许能解决男女相识的问题,但不能代替男女的相知和相爱,故媒人的作用,仅仅是介绍对象。又由于个体媒人的局限性,婚姻媒介社会化——兴办专门的婚介服务机构,乃是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但专业红娘并不认识委托人,更不了解委托人,故她的主要作用就不再是介绍对象,而是联系对象,或者说是提供信息服务——运用表格、相片和互联网,将一方委托人自己登记的详实信息和相关情况传递给有缘人(有可能发生婚恋及婚姻关系的另一方委托人)。至于双方委托人愿不愿意接触认识、来往和结婚,那完全是由委托人拿主意的。
不无遗憾的是,虽说是现代社会的婚姻制度跟从前不一样了,媒人的实际作用也早就截然不同了,但受长达数千年的婚姻中介制度所影响,有许多人的思想认识还仍旧停留在原先的婚姻介绍理念上,譬如那婚姻介绍人、婚姻介绍所、相亲之类的错误说法,和一些人寄希望于他人介绍婚姻的想望,一直流传在当今社会的各个角落。更有那一个个的黑婚介,不仅是高调宣传婚姻介绍和高收费,还凭空捏造出什么“成功率高”——实乃历史的倒退,包办、买卖婚姻的复活!
值得警醒的是,当今中国的结婚率低、生育率低、彩礼高和离婚率高,跟近20多年来的黑婚介的胡作非为有一定的关系!由于他们那铺天盖地的虚假宣传,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局面,导致公益性的婚姻媒介很难生存和发展,导致许许多多的单身男女是空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实际上没有一个自由找对象的地方,还莫名其妙地背上了“不婚、不育”的罪名!
所以,应当明确婚姻中介与婚姻媒介的本质区别。应当关注单身男女找对象不自由的实际情况和其负面作用。应当普及兴办和科学发展公益性的婚介服务机构,使之多快好省地解决单身男女的“找对象难”问题,使之与我国的婚姻自由制度相辅相成,从而尽早地缓解人口危机,尽快地造福全社会,并大大造福于我们的子孙后代!
再者,联系当代婚姻媒介的重要性和多年来的婚介乱象,应当强调相对应的3个大道理(理论是实践的指南。法律是行为的准绳。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1个客观规律(当事人双方的“缘分+机遇”),2个重要关系(婚介服务跟婚姻当事人的关系,是外因和内因共同起作用的关系和射幸合同关系)和1个重大原则问题(婚介诈骗,亟待遏止!)。
建议中央有关单位讨论婚介事项——解决相关问题,提高社会文明。
附件:
认真研究婚姻媒介 大力提高社会文明
http://www.hssxqq.com/tc/news/view.asp?id=1060
江利刚 / 撰写于20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