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建议更改婚介服务市场化的顶层设计
——正确认识婚姻媒介 科学发展公益事业
1984年春,中共中央书记处曾发文号召:“全社会都来关心大男大女的婚姻问题”。“要多办些婚姻介绍所”。然而,当年年底,在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的年会上,巴金先生和雷洁琼副委员长就尖锐地批评指出:“婚姻介绍所、红娘组等是历史的倒退,包办婚姻的复活。”随后,各地那原本就不顺利的公办“婚姻介绍”活动纷纷停止。
2017年9月,由共青团中央、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婚恋工作的指导意见》讲到:民政部、卫生计生委、共青团中央是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做好青年婚恋工作的主要部门。要“建立健全婚恋交友信息平台、婚介婚庆服务机构的行业标准体系和监测评估体系”。可整整8年过去了,尽管共青团组织——尤其是团中央“青年之声”服务体系投入了大力气要“派发对象”,可这一个平台和两个体系一直是虚无缥缈。
2025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组织作用,加强对农村适婚群体的公益性婚恋服务和关心关爱。加大对婚托婚骗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可整整1年的时间又要过去了,治理高额彩礼难见实效,对适婚群体的公益性婚恋服务和关心关爱亦难落在实处。
为什么很好的中央精神总是贯彻落实不了?原因何在?怎样破局?
其一,早期的“婚姻介绍”提法与事实不符,与婚姻自由理念相悖。现在改称的“婚恋交友”提法是对的,但原先的错误提法以及“相亲”、“征婚”之类的错误提法至今还在社会上流传。
其二,“婚恋服务”应改称“婚介服务”——婚姻媒介服务——使双方产生婚姻联系的人和事物(不是婚姻中介服务——不是使双方直接发生婚姻关系的人和事物!),起事物变化、发展的外因作用。
其三,“婚介服务”主要是信息服务——汇集个人详实信息,发布个人基本信息,传递有缘人的原始登记资料和相关信息。这是一项既简单又复杂的社会工作,要有专门机构和专业红娘沉下心来常态化地去做。
其四,有情人终成眷属。有情即情投意合。情投意合是有条件的——不仅受到男女双方的年龄、外貌、学历、品性、智商、情商、工作情况、家庭情况、经济状况、婚姻状况、常住地址、交友要求等许多因素的影响,和双向选择与动态选择的影响,同时受到婚恋、婚姻成败的客观规律——“缘分+机遇”的制约,区域范围男女性比例失衡的制约和区域范围男女群体文化层次失衡的制约——这是一种男女双方各种因素的碰撞、选择、调整和容忍,既错综复杂又具有可行性。
其五,按客观规律办事。婚恋、婚姻的“缘分+机遇”,是由当事人双方的自身条件、选择意向及相关因素来决定的,任何他人都不能包办,也包办不了。婚介机构和专业红娘能做的,乃是就近就便把最广大的单身男女信息都登记起来,方便于全体登记人之间既保密又自由的选择对象。
其六,“选择”只是选择交往对象,不是“相亲”! “选择”是双向的。你选择她,还要她也选择你。选择后能否达成婚恋、婚姻目的,这要看内因——当事人双方交往后是否相知相爱。相互不合适,各自重新选择新的交往对象,结果顺其自然。
其七,婚介机构的成功率(成婚率),乃是一道伪命题。因为在结婚人总数和登记人总数之间,不存在必然联系(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确定不移的基本秩序,它决定着事物的发展趋势和最终结果),也就不构成比率关系。况且现代婚姻普遍是自由婚姻,而不是他人介绍的婚姻(诈骗性婚姻除外)。
其八,婚介服务讲究多多创造社交条件和社交机会。社交条件好了,社交机会多了,有缘人成双成对的自然就多了,最终相爱成婚的对数也肯定就多了。婚介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随机促成“有缘人相识”和最终实现“眷属本是有情人”。
其九,在曾有婚介服务最终达成目的的婚姻中,婚介服务跟婚姻当事人的一般关系,是一个外因和内因的关系。凡是通过婚介服务最终成功了的婚姻,都是外因和内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
其十,以“婚姻是由谁来拿主意的”为标准,按照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和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内在根据的辩证观点,凡是婚介服务过后当事人双方自由交往自己拿主意而缔结的婚姻,都是自由婚姻,而不是他人介绍的婚姻。
其十一,婚介服务随时开展有的放矢的正能量宣传——宣传正确的婚恋观、道德观和人生观,宣传与恋爱、婚姻、家庭有关的法律知识和科学知识,为促进婚姻家庭的和谐与稳定服务,为推动社会的文明与进步服务。
其十二,婚介工作要由各县级妇联组织牵头,安排专人管理和安排退休公务员当红娘。要有婚介服务机构章程,按章程办事。要有婚介信息服务流程规范,高效率办事。要有公益性收费标准,既严肃服务过程,又可持续性服务。
其十三,婚介服务工作做好了,结婚率和生育率自然就会上去了,高彩礼将大大受到遏制,高离婚率也将不复存在——这是一项道道地地的大公益事业。
综上,婚介服务应当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第十大领域——政府提供婚姻自由保障,并制定科学合理的长远发展规划。而长期以来肆无忌惮为所欲为的营利性婚介活动,不仅破坏了婚姻自由,而且大都是明目张胆的诈骗——这一极不正常的社会现象,是再也不能任其祸害下去了!
附件:
建议更改婚介服务市场化的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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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利刚 / 撰写于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