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更改婚介服务市场化的顶层设计(之四)
——明确婚介机构特点 修正婚介政策错误
常有人说,当代人不结婚、不生育。错!试问,人家连个对象都没有,跟谁去结婚?跟谁去生育?
再说现在的“婚恋市场”、“婚恋服务”热词——也是在人家没有对象情况下,凭空冒出个“婚恋”来跟 “市场”和“服务”相组合。
其实,应当正确使用的一个关键词,乃是婚姻媒介——使双方产生婚姻联系的人和事物。尤其应该尽早诞生的一个新事物,乃是公信力强的社会化婚姻媒介——公办婚介机构。
公办婚介机构,具备以下长处和特点:
1.信息集中。以就近就便的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聚集各行各业那未婚、离异、丧偶的青、中、老年男女都来到同一个地方,参与登记个人信息。
2.服务行为规范。强调每个委托人都要填写婚恋交友明细登记表,并附交个人相片等证明资料——自我介绍的详实情况和自我表白的交友要求能一目了然。
3.服务过程透明。有正能量、格式化的服务合同、回函和牵线搭桥联系函为服务程序,有简明扼要的多种电子注册表和现代化的互联网络为服务工具——全信息服务流程方便快捷。
4.有机构章程为指导。性质、宗旨和指导思想十分明确,工作方法和工作制度非常清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也很明白。
5.有射幸合同作规制。明确婚介服务机构的给付义务事先不能确定,而有赖于合同订立后约定的偶然事件——有可能与之发生婚恋、婚姻关系的有缘人出现与否。
6.网上交友平台畅通。人人进入登记人微信群,人人按一定格式修改群名片,人人可以在群内寻找年龄相近的异性秘密接触自由认识。
7.集体交友活动助力。酌情组织或学习,或游乐,或比赛,或公益活动……
总之,婚介机构的积极作用,就是多多创造社交条件和社交机会,就是牵红线、搭鹊桥,就是为婚姻自由服务,为找对象自由服务。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大公益事业。
然而,打从国家计委等六部门于1999年12月颁布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一下简称“办法”)实施起,我国的社会化婚姻媒介——婚介机构就正式走上了市场化的运行道路——这是一个政策性的错误:
1.“办法”中的“婚姻介绍”提法错了——它与婚姻自由理念相抵触。
名不正则言不顺,办事也就不可能顺——这正是婚介乱象的由来。
2.“办法”中的“婚姻介绍”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政策规定错了——它与“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法律规定相抵触。
社会化婚姻媒介在没有正确的理论指导(产品不明确!)、没有合理的规章制度和没有专项的法律规制情况下,根本不具备市场竞争条件——这也正是婚介乱象的由来。
3. “办法”中将婚姻媒介服务列入中介服务范畴错了。媒介和中介是性质不同的两个概念。黑婚介正是利用“婚姻中介”的错误说法高收费乱收费的。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长达20多年的婚介服务市场化,不仅没有解决很多单身男女的“找对象难”——也就是找对象不自由问题,反而令他们人财两空!不仅没有带来社会的和谐稳定,反而带来了结婚率低、生育率低、彩礼高和离婚率高!
显然,现行的婚介服务市场化的政策路线亟待修正。代之而起的,就是强调以单身男女为中心,以保障婚姻自由为准绳,由各县级群团组织尽快兴办公益性婚介机构,尽早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促成有缘人相识的男女信息服务,同时做好全国性的婚介正能量宣传工作、行业规章建设和科学发展规划。唯有如此,方可顺应时代潮流满足很多人的找对象自由需求,切实解决好大家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这一民生问题;方可振兴婚介公益事业,同时从源头上遏止婚介乱象和婚介诈骗;方可强有力地提高结婚率和生育率,降低离婚率和减免高彩礼;方可实实在在地提高婚姻质量,助力于全社会的和谐稳定与文明进步。
附件:
1.建议更改婚介服务市场化的顶层设计
http://www.hssxqq.com/tc/news/view.asp?id=1124
2.再建议更改婚介服务市场化的顶层设计
——正确认识婚姻媒介 科学发展公益事业
http://www.hssxqq.com/tc/news/view.asp?id=1125
3.建议更改婚介服务市场化的顶层设计(之三)
——提升婚姻自由认识 提供婚姻自由保障
·http://www.hssxqq.com/tc/news/view.asp?id=1126
江利刚 / 撰写于2025.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