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国家预计安排育儿补贴资金约1100亿元,旨在鼓励生育,但预计效果却十分渺茫——我国巳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多数人都不缺钱——公民的生育意愿与缺不缺钱关系不大。
中共中央一号文件连年提出,要打击婚托婚骗,但收效甚微,原因是“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婚介服务至今没有正确的舆论导向作指引和严密的行业规章进行制约,涌现婚托婚骗在所难免,且早就形成了很多的婚骗产业链和特大诈骗集团!
公民享有并且珍惜婚姻自由的权利,但实际上没有一个合适的地方可以找对象,而不得不像无头苍蝇样地到处窜,或者是守株待兔般地慢慢等——这是千千万万单身男女真真切切的“急难愁盼”,但至今没有一个适应公众需求的解决方案。
从实际出发——要提高生育率,首先要提高结婚率。要提高结婚率,首先要解决越来越多的大男大女找不到对象就结不了婚就连一胎都生不出来的问题——这才是生育率低的关键所在,这才是当前我国婚姻家庭领域诸多矛盾中的主要矛盾,这才是一支不需要发放生育补贴也足可以释放出巨大能量的生育大军!
婚姻是一个男女相识、相知、相爱的过程。婚姻需要媒介——使男女之间产生联系的人和事物——促成相识;但不需要中介——使男女之间发生关系的人和事物——介绍婚姻。婚姻介绍是历史的倒退,包办婚姻的复活!
婚姻需要媒介,实为找对象需要媒介——需要普及建立县一级公办婚介服务中心,充分运用凝聚力、公信力强的自身优势,通过主要面向当地全体单身男女提供多快好省、详实具体的汇集信息与传递信息服务,加之显示小群体个人主要信息代码和有专业红娘进行管理的登记人微信群平台活动,以及常态化、持久化地举办各种各样的非直奔婚恋主题的单身男女集体活动,方便于一对对有缘人自愿认识、自由恋爱、自主婚姻、自然生育。
按客观规律办事。谁都不可以承诺婚介服务的效果怎么样,而只能顺其自然——顺从于当事人双方的自身条件与交友要求,顺从于当事人双方的认识机会与缘分。委托人同婚介服务机构的法律关系,是鲜为人知的射幸(期望)合同关系,而不是人们通常认识的实定合同种类的中介合同或者服务合同关系。
用辩证法看问题。在曾有婚介服务最终达成目的的婚姻中,婚介服务同婚姻当事人的一般关系,是外因和内因的关系。凡是通过婚介服务最终成功了的婚姻,都是外因和内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又由于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决定的,故凡是通过婚介服务过后当事人双方自由交往自己拿主意而缔结的婚姻,都是自由婚姻。
现有民办公益性婚介服务经验早已证明,设公办婚介服务中心能够建起来,并且有正确的婚姻媒介理论、婚介射幸(期望)合同理论和辩证唯物主义思想作指导,有严密的婚介服务行业规章和婚介信息服务流程规范作规制,还有健康的鹊桥文化作宣传作支撑的话,就既是一项为婚姻自由服务的高质量高效率运行的大民生工程,又是一项阳光正气、公平公正、传承中华民族善良美德的具有远大发展前途的大民心工程。
由于婚介服务是重要的公益性服务,可以根据自己提供的服务收取政府规定的费用,以确保成本,略有盈余,且适合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婚姻自由保障)和群团组织“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范围,并可利用群团组织的空余办公场所和空闲活动场所开展工作,还能安排退休公务员来当红娘,故既不需要政府增编制,也不需要政府多花钱。
综上所述,特建议: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联合国家公安部、国家民政部、中央政法委、中央宣传部、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国社会科学院等有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讨论有效遏止婚介诈骗这个重大社会问题和赶紧明确婚介道理这个重大是非问题,尽早修正26年前颁布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的错误条款(对其进行合宪性与合法性审查),尽早制定当代公益性婚介服务科学发展方案,从而既解决亿万单身男女的“急难愁盼”,又根治婚托婚骗,还立竿见影地提高结婚率和生育率,遏制高彩礼和降低离婚率。
江利刚 撰写于2026.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