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无证征婚一路绿灯
本报讯(见习记者 王兴渠)“红娘”需持相关证书上岗,征婚者需出示证件实名登记……我国首部规范婚介服务机构的《婚姻介绍服务》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婚介国标”),从2009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已两个月了,但记者昨日走访江城婚介机构时发现,以上多项规定成“一纸空文”。
有无身份证均可登记
据规定,婚介服务机构应查验征婚者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证件,而记者采访发现,几乎没有婚介公司对查验有效证件做硬性要求。
记者致电青年路上一家婚介机构,询问登记需要什么条件时,自称“李老师”的工作人员说要带身份证,记者称身份证丢失正在办理时,“李老师”说:“那这样吧,你先过来,我看看你的条件和要求再说。”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中南路附近一婚介机构询问相关事宜时,对方称需要身份证,记者称在附近办事过来看看,没有带证件,工作人员“陈老师”先是迟疑了一下,然后表示可以,并提醒登记就要收费。
婚介回应:你太不成熟
记者来到中南路上另一家婚介机构,攀谈一番后询问“钱老师”是否有婚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等证书,“钱老师”说该处四五个老师都没有,并称不知道“持证上岗”的规定。“我们做了快十年了,是老字号了。”
记者致电友谊路附近一家婚介机构,按要求介绍情况后,询问“叶老师”该机构红娘是否持有相关证书时,对方称有证书。当记者再问是否所有老师都有?对方非常警惕地说,“你问这个干什么?这个跟你找对象有什么关系呢?你今年多少岁啊?”当记者回答24岁后,该红娘说:“你真是太不成熟了!”
交钱就能看他人资料
同样在“钱老师”处,记者询问是否可以看看单身男士的资料,“钱老师”表示,交300块钱登记后就可以看,并“保证资料都是真实的。”而根据“婚介国标”规定,婚介机构必须保证征婚者的个人信息安全。
虽然“婚介国标”规定,婚介机构不应提供“无限期”或“介绍到成功为止”的服务。但记者采访的数家婚介公司,尽管收费不尽相同,但都表示,肯定介绍到找到对象为止。
◇说法:非强制标准 难免执行不力
“婚介国标”实施两个月,为什么难以执行呢?据悉,该标准是推荐性,而非强制性的标准,所以并不具备处罚效力。湖北扶轮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良涛也表示,非“强制”的标准难免执行不力,除非能上法庭按照这个标准来处罚。
另据一位接近工商部门的人士说,目前武汉没有一个机构统管婚介行业。
来源: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2日06:33 长江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