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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消费黑幕大揭秘·婚介陷阱
发布时间: 2010-06-13 07:26:31 被阅览数: 710 次

观众朋友,大家好!今天来给大家谈谈“婚介陷井”问题。下面我们就通过具体的案例一起来看一看,这些婚介陷阱的骗人把戏,我们先来看第一个案例。

  这个案子的案情是这样的,某市有这么一个王先生,离异多年来,一直过着形单影只的生活,随着年龄的增长,王先生逐渐萌生了一个想找个老伴,安度余生的念头。有一天它就在该市的一份报纸上,看到了这么一则证婚广告,广告内容是这样写的:说,某女44岁,经商,觅60岁以下男士。王先生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它就给广告上留下的联系人该市某婚介所常老师打去了电话,电话那头常老师热情地说,您快过来,我马上就安排你们俩见面,王先生就高高兴兴地奔去了婚介所,一到婚介所,常老师就让王先生先交540元的婚介费,由于要急于见到未来的老伴,这个王先生就爽快地交了钱,没几分钟,在广告上征婚的这个女的,就出现了,王先生打量了一下这个女的,也就30多岁的样子,它感觉到心里有点儿嘀咕,于是就犹豫地问对方,说咱俩年龄悬殊比较大,您觉得这合适吗?这个女的,李萍反而落落大方地说,我对您印象挺好,两个人就这么聊了五分多钟,这个李萍就以生意忙为由走开了,随后,常老师就让王先生回家等候消息,这一等20多天过去了,一直没有常老师的消息,王先生有点儿着急,它就自己给李萍打了个电话,电话那头李萍说,这么长时间了你都不给我打一个电话,你心里根本就不知道疼人,一句话,把王先生给顶了回去,就这样,王先生稀里糊涂地被人蹬了,它想不通,所以就找到这个婚介所去理论去,可这次常老师不见了,一位陆老师接待了它,这个王先生又在陆老师的好言相劝之下,又交了510元的婚介费,可是结果呢,几乎是前一次征婚见面情况的翻版,这个王先生就死活想不通,说我就不相信我找不到一个老伴了,随后它就在该市的另外四家婚介所先后进行应征,那么在这些婚介所,有些婚介所把它吸纳为会员,有些婚介所要给它提供服务,终身的服务,就这样,王先生在这些婚介所的安排下,前前后后,见面11次,花了1万多块钱,最终老伴连个影子都没有。

  像王先生这样的,通过婚介机构,去应征婚姻受骗上当,最终人财两空的例子,实在是太普遍了。所以根据目前一些婚介机构欺诈消费者的情况,我们把这些欺诈陷阱的一些基本的欺诈手段和方法,在这里介绍给大家。在我们国家,正规的婚介所,应该是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由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的这么一些婚介介绍机构。目前,存在的问题婚介主要是两大类,一类是证照齐全,却是以合法的经营名义为幌子干着非法的,从事着非法的婚姻介绍,这样的婚介所,另一类就是根本没有取得任何证照的这么一些黑婚介,非法婚介所,它根本就没有证照,我们叫它黑婚介,这是老百姓口头上通常这么叫。那么这些婚姻介绍所,它们打着介绍婚姻的旗号,欺骗消费者的手段非常多,花样繁多,我们大体上给它归纳出九种欺诈手段和欺诈方式。

  这些非法的婚介所,它们欺诈消费者的第一种方法是什么呢?免费建档,就是免费给你建立档案,不少婚介所在做广告的时候,它都会打出免费建档的招牌,可实际上,免费建档,这个建档费和入会费根本就是两码事,建档费一次才交几块钱,一般的10块钱,要想成为它的会员,那入会费可能是几百块钱,上千块,你建了档就得入会,你不入会,婚介所是不会为你提供服务的,这就是所谓的免费建档,收取这些钱,收取建档费,收取这个建档费以后,你不入会,不入会你建档等于白建,这是第一种欺诈方式。第二种欺诈手段是什么呢?叫做虚假包装,有的婚介所,它发布的会员征婚广告,越来越玄,什么英俊潇洒,什么温柔大方,秀外惠中等等这些用语已经非常普遍了,就连什么自开公司有房有车,海外归来等等这样的用语都已经遍地开花,可事实上在这些信息中,眼花缭乱的信息中,含金量都是很低的,比方说,有房有车,一家人住个一居室,自己骑个破摩托,这就敢说成有房有车,月薪过万,也可能是它一年,甚至几年中偶然有那么一次,一个月达到了这个程度,那就是月薪过万。还有说是海外归来,海归派很流行、很时髦,出国做了几个月劳务,回来就成海归派,所以说这样的婚介所,它们所编造的会员资料,它们进行的这种欺诈方式,我们归纳它就是虚假的包装。

  第三个手段是编造优秀会员,有一些婚介所,它会把会员吹得天花乱坠,这里边其实根本就没有这样的会员在册,婚介所只不过是想把这些人说得漂亮一点儿,说得让你感觉到动心,可是如果你想见这个人,您就得入会,一旦入了会,这个人可忙得您见不着了,它不是今天出国就是明天出差,反正是让您见不到。

  第四种欺诈方式是信口承诺,永不兑现,有些婚介所,它给应征者一见面的时候,就给应征者做出承诺,确保你能成功,只是它这个确保成功,没有任何时间限制,是一年,是一个月,十年八年,直到磨得你自己没有了信心,你就不问了,这是第四种,很奇怪,它就是确保你成功,遇到这种情况您得动动脑筋,婚介所真的能确保人成功吗?婚姻那东西,谁能够保证得了你一定能成,这是消费者自己应该想到,是不是做出这种承诺的就可以相信?

  第五个欺诈手段是什么呢?乱点鸳鸯,怎么乱点呢?婚介所它会积极地给你介绍对象,只是它介绍的对象,它的条件和您所要求的相差很多,几十个人见过去之后,连应征者自己都会犯嘀咕,哎呀,是不是我太挑剔了?您要有这种感觉,正中人家婚介所下怀,它的目的就是这样,就是让你产生这样的感觉,它好顺水推舟的推卸责任,这是第五种欺诈方式。

  第六种欺诈方式,我们叫做利用“婚托儿”行骗,婚托儿,咱们北方地区叫“托儿”,湖南、湖北一带叫笼子,做笼子的。有些婚介所它是和一些所谓的优秀会员勾结起来,让这些会员做婚托儿,或者是它直接雇佣一些人做婚托儿,通过这个婚托儿和应征者见面,随后这些托儿就会以各种理由,把这个应征者给推脱掉,然后它们再和婚介所一起来瓜分所骗得的钱财,这是第六种欺诈方式。

  第七种欺诈方式是红娘常换,骗人不变。有些婚介所是这样,很多征婚者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就是交了钱以后,得不到它所希望的服务,再找上门去理论的时候,原来接待它的红娘就不见了,换成了另外的人,像我们刚才第一个案例中所讲的那个王先生那个遭遇,它第一次见的是常老师,第二次就变成了陆老师,就属于这种情况。

  第八个欺诈手段是什么呢?办联谊会,但是这个联谊会有数量、没有质量,许多婚介所它都举办什么,所谓为了促成这个婚姻,开办一些联谊会,但是这些联谊会对参加联谊会的人员没有要求,只要人来就好,具备什么条件也不检查任何证件,这些它都不要求,这就是给一些不法犯罪分子提供了一些实施违法行为的场所。

  第九个欺诈手段,就是跟你玩“空城计”,怎么玩“空城计”?有些婚介所当会员交了钱之后,再上门去找它的时候,它就已经,要么是人去镂空,关门大吉,溜走了,要么就是物易其主,这个房子已经是别人的,再不是什么婚介所了。所以有这么多的婚姻介绍的欺诈,老百姓在现实生活中所碰到的可能是其中的一种,也可能会碰到几种。如果不幸被骗了,应征者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如果您想通过婚姻介绍所,寻找自己生活中的伴侣,注意,要到正规的,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这样的婚介所,不要到那些非法的,黑婚介,判断一个婚介所是否具有从事婚介介绍的合法经营资格,凭什么呢?就是要看它有没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有的朋友忽视了这一点,也有的朋友虽然想到了,但是又觉得,自己是托人介绍对象的,托人帮自己找对象再去问人家有没有合法的资格,这个有点难为情,不好意思,这种想法是不可取的,因为您要知道,作为信息消费者,您有法律上的知情权,作为对方它是一个什么?它是一个给你提供服务的(机构),它也有义务告诉您它的资质情况,再说它又不是免费给您介绍对象,有什么不好意思呢?要知道对欺诈者的宽让,就是对自己的残忍。毕竟出钱的是您,而不是对方。

  如果是因为征婚和婚介所发生了纠纷,那么消费者应该学会选择合理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对应征婚姻的朋友来说,有纠纷前的自我保护和纠纷发生之后的法律保护,两种途径可供选择。纠纷发生前的自我保护,首先要求应征者一定要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这个意识是一个观念性的东西,就是心里要想着,我现在去干什么事?我去应征婚姻,应征婚姻我要有一些什么样的警惕性,就是有一种自我保护的意识。那么这些朋友您不但要对自己的条件有一个客观清醒的认识,而且要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去应征,平和的心态,不要寄望于以某一个征婚者的财富或者是地位,一夜之间改变您的命运,也不要寄望于以对方的美貌、英俊等等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要知道,一个人如果他本身就是抱着这样一个心态去应征婚姻的话,那么几乎可以肯定地说,它离上当受骗已经不远了。当然了,也有的消费者说,我确实是本着希望通过婚介所寻找一个能够与自己牵手一生的伴侣去的,但是仍然可能会骗,这怎么办?针对这种情况,我给大家从法律的途径,提几点忠告。

  第一个就是您不要轻易相信征婚广告。一般情况下,征婚广告它的用语越浮华,煽动性越强,它的虚假成分就越大。第二个就是在察看婚介所是否有营业执照,它的从业人员是否有从业资格的同时,你还要验明一下对方的证件,尤其是注意对方户口本上它的婚姻状况的说明等等。这样来防止你误入黑婚介的陷阱,给自己造成损失。那么第三点就是要注意保留证据,交费的时候,要向婚介所索要正规的发票,有些婚介所它不给人开发票,或者给人打个白条,都是不行的,一定要记住索要正规的发票,外地的征婚者切忌,不要轻易给婚介所汇款,要察看对方它给你提供的汇款账户,与婚介所的名称是不是一致,不要匆匆忙忙地为了找一个伴侣,就给婚介所汇钱去。

  下面我们再来谈一谈,纠纷发生以后,法律的保护途径有哪些?现实生活中,有这样的案例发生,说某一个小伙子,通过婚介征婚,去应征。然后受到婚介所的欺诈,它不是考虑寻求法律的帮助,而是什么呢?一怒之下砸了这家婚介所,那么这种为泄一时之愤所为的行为,结果只能是适得其反,因此我们建议广大消费者,遇到了这种情况,一旦遇到了婚介纠纷,一定要保持冷静,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然后积极地寻求法律解决,法律解决的途径大致上有三种:第一种是民法的解决途径;由于婚介所它的工作性质在民法上叫做居间,那么婚介所在民法上它叫做居间人,就是它的工作性质是居间,它叫居间人,居间人的工作就是给委托人提供什么呢?报告订约的机会和提供媒介服务的。因此我们说,婚介所和应征者之间,它所形成的是一个什么关系呢?是一个居间合同,居间合同关系,这个合同一旦订立,那么作为居间人的婚介所,它就负有如实报告这样的义务,还负有尽力的义务。相应地它也享有收取费用,获得报酬的权利,但是如果婚介所它违反了这样的义务,那么它就无权再从应征者那里收取费用。如果应征者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婚介所一开始就在实施欺诈行为,它该怎么办?根据法律的规定,应征者可以诉请法院,确认这个居间合同无效,或者请求法院怎么样?撤消、变更这个合同,并且要求婚介所承担法律责任。《合同法》第54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消。《合同法》第425条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是民法的规定。也就是说,应征者寻求法律保护的时候,在民法的层面,法律给出了我们充分的保护。

  第二种法律途径叫做行政法的途径,行政法的解决途径是这样的,大家知道,婚介所它的登记注册机关是工商管理部门,它的管理机关又是民政部门,所以消费者一旦发现有营业执照的婚介所,或者根本没有营业执照的黑婚介在进行违法经营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搜集保留掌握这些证据,及时地向这些部门去投诉,由这些部门根据有关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那些问题婚介所进行处罚,这是行政法的途径。

  第三种法律途径是刑法的解决途径。如果是婚介所恶意诈骗,那么消费者要注意,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构成诈骗罪的,要追究这些婚介所以及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了。我们上面所说的三种法律救济手段,作为消费者来说,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不过,婚介欺诈给消费者造成的个人损失来讲,总是要适用民法的规定。感谢您的收看,观众朋友,我们这次节目就到这里,再见!

    来源: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0405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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