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QQ聊天约见女网友,要求发生性关系遭拒后,欲以手掐等方式迫其就范,未果。近日,被告人程某被屯溪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据了解,今年7月15日中午12时许,休宁县一男子程某将一名通过网上QQ聊天认识的女网友,带到事先登记好的屯溪一家旅社的房间。进人房间后,程某露出了色狼本性,女网友则极力反抗,先是用手反掐色狼的脖子并奋力将其推开,色狼的颈部被女网友划伤,她自己在反抗过程中,左手腕及右小腿也被划伤。随后,色狼则乘机逃离205房间。不久,缓过神来的女网友愤而报警。今年7月17日,被告人程某在藏匿2天后,被黄山市公安局屯溪分局抓获归案。
来源:黄山晨刊 / 201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