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中介规律 规范工作秩序》一文逢知音
早在2006年2月,我就撰文《研究中介规律 规范工作秩序》,提出“应强调三大中介(婚介、职介和房介)的公益性质,政府中介社会非营利中介应成我国三大中介服务主体(由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提供透明的就业信息服务,由房管部门负责实施商品房、二手房预、销售合同网上联机备案管理制度和房屋租赁信息披露制度,由具备公信力和一定能力的热心人士负责专业红娘工作),市场化道路不能走。”的建议。2012年1月25日,腾讯网报道《北京将建官方租房信息平台 租赁双方可网上签订合同》,其主要内容与我的上述观点不谋而合。
(江利刚 / 201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