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2月14日,家住乌市延安路附近的李娟(化名)提起被骗的事追悔不已:“4年过去了,我被婚介所不仅骗了钱,还错失了很多机会,这种婚介所真是害人不浅。”
交了近4万元的婚介费,本以为能嫁个如意外国郎君,几年来却连一个“洋男友”也没有见上。12月15日,家住乌市延安路附近的李娟(化名)提起被骗的事追悔不已:“4年过去了,我被婚介所不仅骗了钱,还错失了很多机会,这种婚介所真是害人不浅。”
今年46岁的李娟是一位老师,2007年,离异多年的她走进了一家叫西域情网的婚介公司。起先,婚介公司给她介绍了几位男士但均不合适。婚介所红娘劝她:“以你这种条件,完全可以找一个外国人。他们有洋房、别墅,你以后也可以拿上绿卡成为外国人……”
看着婚介所墙上贴着的多张外国人与中国人举办婚礼的照片,李娟心动了。2007年5月,她交了38880元涉外婚介费,双方签了合同,婚介所承诺“包成功”,如不成功退两万元。
很快,婚介所将李娟的个人征婚信息传到了国外的一些征婚网站上,3天后,李娟仅收到了几个国外的电话和邮件,简单询问了她的情况后就没有了下文。
2007年9月,婚介所按规定向李娟退了两万元,双方再次签订了合同,约定余下18880元服务费,婚介所负责介绍洋男友与李娟见面。可几年过去了,李娟没有见过一个“外国郎”,她认为婚介所骗了她,多次与婚介所交涉退钱事宜均被拒,而这家婚介所在经营过程中不断变换着名字。
12月14日,李娟找到了当时收取她婚介费的红娘——王萍(化名),如今王萍已离开了那家公司,自己注册了一家婚介所。
王萍告诉记者,当时,她只是一般工作人员,虽然收取了费用,但都交给公司了,现在那家公司已不存在了,李娟就算是讨钱也不应该从她的手里讨,她只是经手人而已。
对此,李娟决定走法律途径讨回公道。
其实,早在1994年,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规定“国内婚姻介绍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都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不得刊登涉外征婚广告”。但记者以征婚者的身份暗访后发现,首府一些婚介公司明目张胆地从事着涉外婚姻介绍服务,并从中骗取钱财。
在大西门附近一家婚介所的墙上,记者看到了几十张照片,照片上都是外国人与中国人的合影。一名婚介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照片都是我们的会员成功嫁给外国人的范例。会员通过婚介所介绍认识外国男子,然后通过信件和视频交往,最后成功结婚并出国。我的几个同事也在这几年的工作中找到了洋老公。”
记者表示打算找一位洋男友,这位红娘将记者带到了另一个办公室,该办公室一名自称叫刘静的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可以向记者介绍一位外国男友。“美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的都可以,我们这里介绍成功的有好几例。”刘静说。
记者询问通过哪种途径将信息发送到国外征婚,刘静说通过网站。“我们把你的资料刊登到专门的国外的网站上,我们有专门的翻译,帮助你翻译外国男子的信件,你可以在这里看到对方的信息”。
至于涉外婚姻的收费,刘静说,涉外婚姻一次收取一年的服务费4万元。“如果你在这一年里一个人都没有见上的话,就会给你退两万元钱”。
记者询问:“按照国家的规定,婚介所不是不允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吗?”刘静说,现在有不少人找外国男友,婚介所也是满足顾客需求。
随后记者又与红山附近的一家婚介所联系,该婚介所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的婚介所也可以提供涉外婚姻介绍服务。
记者通过118114查询了6家婚介公司,其中4家婚介所说只提供国内婚介服务,两家说完全可以提供涉外婚介服务,价格从2万元至5万元不等。
在采访中,一名婚介资深人员告诉记者,国家不准婚介机构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的规定是1994年提出来的,当时,涉外姻婚很少,但现在在内地,外国人比较常见,乌鲁木齐也有不少外国人,出国的人也很多,现在与17年前已有所不同,有人想找老外,就表明婚介市场有这个需要。与其一些婚介机构偷偷摸摸做这些业务,国家不如尽快出台这方面的规定,放开涉外婚姻介绍服务,但要进行严格规定,这样不仅可以打击一些虚假的涉外婚介服务,还可以促进婚介行业良好发展。
来源:http://news.iyaxin.com/content/2011-12/16/content_32140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