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19日中午,歙县许村镇某村一汪姓老人兴冲冲地陪一老妇来到鹊桥中心。老妇姓吴,是新溪口乡塔坑村村民,66岁,初小文化,携一养女。
半小时后,郑村镇槐塘村的胡老接我电话骑电动自行车来到鹊桥中心后,一见吴奶奶,就直言快语:“这个女人我中意。”紧接着,他问陪同吴奶奶来的汪老:“你说,要多少钱?只要不是数字太大,我出得起。”
胡老此言一出,我立刻意识到,农村那种相亲付媒礼的旧习俗和当前一些婚介所那安排会面要付钱的坏风气被他应用到鹊桥上来了。我欲行阻止,又缄口不言,有意看看汪老的态度。
“你这人倒是很上路,说话痛快得很。”果然,不出我所料,汪老的话语是高兴认可,欣然接受。
“还有老江,你这儿要收多少钱?”胡老接着问我。
这时候,我的脸色稍带严肃起来,对俩老人摇摇手道:“听你们的话语,象是在做一笔交易,又象是在包办吴奶奶的婚姻,这是不对的。应当肯定,汪老作为女方媒人,为今天的这个会面付出了劳动和时间,胡老作为受益人之一,可以表示感谢,但合适在跟吴奶奶确定婚姻关系之后。至于我这儿,安排会面从来不收钱。再说现时一些婚介所安排1次见面要收费数百上千元,那不仅是没有道理的,且往往就是个圈套,可要小心上当哟。”
胡老和汪老见我这样子说话,自然不好反对。我继续说道:“男女相识,这只是走向婚姻目的地的第一步;而男女相知相爱,则是建立婚姻关系的必须过程和重要前提。所以,要是吴奶奶没有不同意见的话,胡老可以带她和汪老一道去家里看看,相互加深了解……”
就这样,我送他们3人高兴地离去。2005年12月9日,胡老和吴奶奶走进了歙县政务中心婚姻登记处。
江利刚 / 撰写于200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