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婚介机构,为寻偶男女牵线搭桥,这是一项具有较大规模和系统的对千千万万人的婚姻幸福和全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有重要影响的全国性公益事业。为提高婚介机构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婚介机构的健康活动和科学发展,同时治理各种各样的借婚姻骗取财物行为,特提出怎样办好婚介机构的几点意见及建议:
1.婚介机构应当是一个专为寻偶男女建立档案、公布信息和牵线搭桥的非营利性社会机构,是一个寻偶男女自愿参与、自我介绍、自己选择、自由恋爱、自主婚姻的,具有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现代化和公益性特点的信息中心和社交平台。
2.婚介机构的服务过程,主要是传递有可能发生婚恋关系的对象的详实资料。同时,登记人亦可在婚介机构公布的男女基本信息中先自己选择对象,后查看详实资料。
3.大、中城市的婚介机构,应配置专门的集体活动场所,或定期租用大公园、大型俱乐部等,为寻偶男女们,尤其是为适婚青年们,创造一个单独的,经常化、持久化的,自由、宽松、健康的和丰富多彩的直接交友环境。
4.婚介机构的服务收费,应当依据其服务过程简便和服务结果(给付义务)的不可确定性规律,由政府物价部门制定收费标准。
5.婚介机构的服务对象,应当享有相关信息知情权、认识对象选择权和损害赔偿责任请求权。
6.婚介机构应当在全国的县级行政区域普及兴办,以满足所有寻偶男女的客观需求,并发展成他们找对象的主渠道和寻常方式。。
7.婚介机构应当有市级和市级以上的组织系统——成立中国红娘协会和各省、市红娘协会,由各级妇联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
8.由中国红娘协会创办1份《月老报》、1份《红娘》杂志和1个中国红娘网,宣传与婚恋有关的社会学、伦理学、心理学、生理学、教育学、美学和法学等,以倡导高尚爱情、歌颂人生美德;批判丑恶现象、抨击落后习俗;表扬先进红娘,交流工作经验等。
(江利刚 / 撰写于2013-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