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数以亿计的单身男女,这是一个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一庞大群体的单身问题不解决,他们的生活幸福和家庭美满就无从谈起,社会的和谐稳定与文明进步亦受到很大影响。
单身男女逐年增多的主要原因是“找对象难”——不可避免地受到复杂的个人条件差异的制约、动态的双向选择关系的制约和一定区域范围相近层次男女性比失衡的制约,以及交友要求、常住地址等的影响。而条件相近有可能发生婚恋及婚姻关系的男女之间,又客观存在着信息不通、情况不明、交往不易的现实问题和机会难得的实际问题。故此,他们的婚姻,需要媒介。
凡是使双方发生婚恋及婚姻关系的人和事物,都是婚姻媒介。
婚恋介绍所是一个适应许多人的找对象需求的新事物,是一种专为寻偶男女群体建立分类信息档案、公布个人基本信息和传递有缘人详实信息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单身男女信息集中,选择面宽;服务程序简便,省时省力;工作方法灵活多样,适用性强的特点;加之专业化、常态化的长处,理当是最好的婚姻媒介。但是,由于这方面的理论研究滞后、相关法律空白、行业规章空白等种种原因,导致上世纪八十年代那场公办婚介活动先盛后衰,更影响到近10几年来的民办婚介机构和婚介网站乱象丛生。
一些地方群团组织举办的交友活动,也是婚姻媒介,但因为规模小而相互选择面不宽,时间短而相互不了解,临时性的组织活动而没有后续服务的跟进等种种原因,其吸引力不大而收效甚微。
设要是把群团组织的号召力、公信力强的长处和“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的工作任务,跟服务规范的婚恋介绍所的专业化、常态化服务的长处和可持续扩大交友圈的服务能量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有计划地举办较大规模的交友活动,不仅把许多的寻单身男女快速地聚集起来,直接认识意中人;而且把他们的详实信息汇集起来,在举办活动过后,或移交给当地的诚信度很高的民办婚恋介绍所,或扶持能力强、品行好的热心人开办一家非营利性婚介机构,接续进行为期半年或1年的完全免费的常态化服务活动,则显然是一个各扬所长,强强联合的解决办法。
为此,特提出如下的意见和建议:
一、成立大型婚恋交友活动组委会——建议由各地县一级以上(首次举办,市级为好)的妇联组织牵头,联合同级工会、共青团组织和媒体等。
二、组委会协商有关事项,如确定活动名称、活动宗旨、活动对象、活动时间、活动场所、活动方式、报名方式、活动用品订制、活动联络、管理与宣传,活动场所联系与布置,活动费用收支、相关注意事项等。
关于活动宗旨,应当是搭建一个主题严肃但形式活泼轻松的,以方便有缘人接
触认识为目的公益性婚恋交友平台。
关于活动对象,应当是当地城乡(含邻近区、县)未婚、离异、丧偶的青、中、老年人(包括残疾人),但宜按年龄档20—40周岁,35—55周岁,50周岁以上分场次开展活动。
关于活动方式,应当是既有自由活动安排,亦有才艺展示平台和互动交流节目。
活动日内,男女之间可自由认识,直接联系;也可委托红娘(工作人员)转达意愿,征求意见。
关于报名方式,应当是各单位的工、青、妇组织和举办单位网站,都可接受单身男女报名。但所有的报名人,均需认真填写登记表1份,详细介绍自己的具体情况和择偶要求,并自贴近期的半身免冠相片1张,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交活动费用若干,而无需单位签章认证。
组委会收齐登记表和费用后,统一编号,分类注册。
允许单身男女的亲友参加活动,但有管理措施。
注意:我们既要引导单身男女大大方方找对象,轻轻松松谈恋爱,又要尊重单身男女的婚恋隐私权——不拍摄或少拍摄活动影像,尤其是拍摄个人相片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
三、群团组织举办婚恋交友活动,可在收费与开支相对应和略有盈余的前提下,向参与人收取适当的费用。
举办活动收取适当费用,属于公益性服务收费范畴,而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范畴,且参与人根本不在乎。这不仅比通常的拉赞助方式强得多,而且可以经常化、持久化地开展活动。
四、每次活动结束后,全部登记表和相片都移交给婚恋介绍所(事先参与的合作单位或新开办的服务机构),接续进行为期半年的完全免费的服务活动,同时建立婚恋交友微信群。
五、婚恋交友微信群既是一个群员之间相互联系、自由交往、直接扩大交友圈的渠道,又是一个群主观察、了解群员的思想、性格、处事态度等的窗口,还是一个群主与全体群员之间相互沟通、交流、监督和促进的平台。 。
婚恋交友微信群内除群主和管理员用单位+姓名格式修改群名片外,群成员按“总编号+常住地区名+性别(用g或m区分)+出生年月+姓氏”顺序格式修改群名片。这既方便群成员之间有针对性地选择联系对象,也方便群主和管理员快速有效地做好服务工作
。 六、婚恋介绍所在进行免费的接续服务过程中,一方面接受群团组织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以保证其公益性和诚信度;另一方面可在日常工作中向新增登记人收取适当的服务费(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计收为宜),以保持自身的活力。必要时,群团组织可向婚恋介绍所提供适当的办公设施援助及经济援助。
七、婚恋介绍所必须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而不可以借婚恋做生意。必须做到阳光服务,台账齐全,而不可以弄虚作假,自吹自擂。
八、婚恋介绍所的台账,应当有总登记册、分类登记册、安排联系记录册、促成相识记录册和促成婚姻记录册,及时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和服务结果。
九、各婚恋介绍所都要做到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数字公开、有缘人的详实信息对当事人双方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相关认识
1.现代婚姻是一个男女相识、相知、相爱的过程。媒介的作用,只是促成男女相识,不能代替男女的相知和相爱。
媒介跟委托人的关系,是一个外因跟内因的关系。通过媒介促成相识后自己拿
主意而缔结的婚姻,是外因和内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
因为事物的性质,主要的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故凡是由自己拿主意而缔结的婚姻,都是自由婚姻。自己直接认识对象或通过各种媒介认识对象,只是男女初次认识的途径有所不同而已,不代表确定婚姻关系途径或婚姻缔结方式。
强调婚姻自由思想。一些反映封建包办婚姻过程的语词不可以在婚恋交友活动宣传中使用,如婚姻介绍所、介绍婚姻、相亲、相亲会等。一些涉嫌干涉婚恋自由的用语也不可以在婚恋交友活动宣传中使用,如非诚勿扰、爱情定制、婚姻猎头、全程保驾护航等。还有,一些涉嫌封建迷信的提法也不可以在婚恋交友活动宣传中使用,如心灵匹配、属相匹配等。
2.不论是自己直接认识对象,还是媒介促成认识对象,都是要讲机会的。有机会的话,轻松易得;没机会的话,千金难买。
有了认识对象的机会,还要有彼此愿意谈恋爱的机遇。假如双方认识过后就不再来往,或来往了一段时间后各奔东西——这就是没有婚恋的机遇,即人们时常提起的有缘无份了。
婚恋的机遇,反映在婚恋关系的发生、发展、变化和结果中,是在特定环境下发生质变时的过程,受时间和对象的双重限制,而不是随时都有的和当事人一方及局外人可以掌控的。
3.婚恋介绍所跟委托人的法律关系是射幸合同关系。
在婚介射幸合同关系中,婚恋介绍所有促成男女相识——及时安排“有缘人”(有可能发生婚恋及婚姻关系的男女)接触认识的义务,但是否履行这项义务不能确定,而有赖于(或取决于)合同成立后约定的跟委托人比较般配与合适的婚恋对象的出现与否,且能否实现婚恋及婚姻的目的,乃是基于婚恋介绍所意志以外的原因——即当事人双方拿主意的。这当中,存在一定的成功概率。
在婚介射幸合同关系中,婚恋介绍所有报酬请求权采取事前收取适当服务费的权利(收费标准应当按社工服务范畴“重要的公益性服务收费”性质,由各省、市、自治区政府的婚介管理部门来制定),但不可以另行收取其他费用(举办活动和超过服务期的情况除外)。
在婚介射幸合同关系中,委托人除按制度交费外,还有如实登记个人详实信息的义务,同时享有相关信息知情权、认识对象选择权和损害赔偿责任请求权。
4.婚恋介绍所的职能是为最广大单身男女服务,多多促成有缘人相识。专业红娘有观察、分析委托人的素质和品质,甄别委托人自我介绍和自我评价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可靠性,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以及提醒委托人防骗、防盗、勿同居的义务,但不承担“包打听”——身份认证的责任,不代替当事人的相互了解,不保证委托人的交友安全。应酌情做些相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相关的知识传播工作等,但不搞跟踪服务,不干涉婚恋自由,更不包办任何人的婚姻。
5.《婚姻法》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营利性婚介所的高收费、乱收费行为,与《婚姻法》相抵触,且有失社会公平。他们大都故意隐瞒婚介成功率不高这一重要事实,同时铺设玫瑰陷阱——发布大量的虚假广告误导单身男女,精心设计“升级服务”流程唯利是图,频繁使用“婚托”和“被婚托”坑害委托人——实乃服务欺诈!掀开一些婚介公司和婚介网站的黑幕可知,他们那一帮人——所谓的专业红娘团队、心理咨询师、婚姻顾问等,实为诈骗团伙!
6.把政府的公信力和民间的公益力量紧密结合起来——群团组织普及举办大型婚恋交友活动和全国各地都开办非营利性婚恋介绍所之日,就是“黑婚介”倒闭之时。到那时候,伴随国家制定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射幸合同法、全国婚介机构章程等;全国婚介行业成立专门组织(中国红娘协会)和建立专业宣传阵地(创办《月老报》和《红娘》杂志);大、中城市婚介行业开辟独特的活动场所——进行常态化持久化的集体活动和自由活动;还有那各省、市、自治区和全国范围定期评选先进婚介所和优秀红娘等一系列重大举措的实施——全国婚介行业必将走上科学发展的健康轨道,而全国各地也就不会有太多的单身男女了。
7.在宣传婚姻媒介理论、射幸合同法则和鹊桥文化,并建立健全行业规章和专项法规的基础上,走常态化的公办婚恋交友活动和日常化的民办婚恋介绍所工作相结合的前进道路,从而把政府的公信力和民间的公益力量都充分地调动起来和运用起来,这应当是我国婚介行业的科学发展方向。
8. 婚介如此,职介、房介亦可参照如此。
9.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
转 帖:
民族大事,党要挂帅。
(来源:人民网强国论坛/ http://bbs1.people.com.cn/post/1/2/1/159485452.html)
(江利刚/撰写于201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