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代人在享有婚姻自由权利的同时,迫切需要有个合适的地方能寻找那相互合适彼此相爱的人。应当在全国各地普及成立非营利的婚介服务中心——由当地的县级群团组织安排2—3名即将退休或刚刚退休的公务员当专业红娘,同时建立健全全国婚介行业规章制度和科学发展规划——切实走好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婚恋交友信息服务道路,大大方便于当事人自愿登记、自我介绍、自己选择、自由恋爱、自主婚姻。这既能解决千千万万单身男女的“找对象难”问题,又能提高结婚率和生育率,还能降低彩礼数和离婚率。这既能根治包办、买卖婚姻,又能遏止婚介乱象和婚介诈骗,还能推动全社会的文明进步。
关键词: 婚姻自由 婚姻媒介 婚恋交友 行业规章 科学发展
婚姻自由,是我们国家的婚姻制度,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力,是民族历史的一大进步,是社会文明的一大标志。
不过,联系实际看问题,我们在充分肯定婚姻自由的划时代意义的同时,尚有一项十分重要的社会工作亟待启动,这就是尽快尽早地建立健全婚姻自由的社会保障机制。
一、为什么要建立婚姻自由社会保障机制
婚姻是一个男女相识、相知、相爱的过程。婚姻自由应该是婚姻成立全过程的自由。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客观存在一定程度的男女相识不自由的问题——没个合适的地方去寻找那相互合适彼此相爱的对象。
众所周知,男女相识——找对象的事情,在古代,大都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承包了。在近代,倡导男女直接认识、自由恋爱,同时也传承有老师、同学、亲友、邻居、领导、同事等的先牵线搭桥,当事人再自由恋爱。而在当代,打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则浮现出一个前所未有的大男大女问题——有那千千万万的年轻人早就超过了适婚年龄,却还一直单着没有对象。尽管也有一些热心人想给他们当红娘,可一旦接触到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和具体要求,还有那男女高度自由的双向选择特点,往往就感到力不从心和无能为力了。于是,那越来越多的大男大女及中、老年单身男女,不得不年复一年周而复始地继续着那漫无目标地找对象过程和焦急无奈的等对象过程——为此,他们不知耗费了多少的时间和精力,也不知忍受了多少的痛苦和心酸。其中那第一代的单身男女,包括一些对社会做出过特殊贡献的知名女士,则已经住进了养老院——这无疑是一个个的人生悲剧。
事实上,当今社会的结婚率低、生育率低、彩礼高、离婚率高等一系列社会新问题的出现,跟有可能产生婚恋、婚姻联系的男女之间相识不自由——也就是“找对象难”有直接关系和重要关系。还有那可能由性需求导致的社会治安案件甚至是刑事案件此起彼伏,以及近期接连发生的不少的跳江跳河事件,跟“找对象难”也不无关系。
另外,近30余年来,“找对象难”被一些心术不正者钻了大空子——相当多数的营利性婚介机构借婚姻骗取许多男女的数额较大的钱财!一些婚介网站涉嫌特大诈骗集团!还有那越来越多的所谓的 “父母相亲”、“寻缘相亲”小程序,也尽是天天上演那些骗人钱财的鬼把戏!再说他们这样子把单身男女的找对象演变成所谓的 “父母相亲”、“媒婆说媒”和婚恋市场,不正是我国法律明文禁止的包办、买卖婚姻被复活了吗?
所以,建立婚姻自由——有缘人相识自由的社会保障机制,既是解决单身男女“找对象难”问题及相关社会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维护法律尊严、根治婚介诈骗的迫切需要。
二、怎样建立婚姻自由社会保障机制
常言道: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相逢不相识。
缘是什么?它泛指人与人或人与事物之间产生联系的机会,特指一对对条件相当要求相近的单身男女的相识、相知、相爱过程。它是由很多的巧合和一些偶然、必然组成的,是男女产生婚恋、婚姻联系的前提和纽带,是婚恋、婚姻成功与否及质量高低的规律和结果,是一种既简单又复杂的社会现象——有缘轻而易举又快又好,无缘千金难买甚至丟了性命(如程序员苏享茂自杀事件)!
“找对象难”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它就是有可能产生婚恋、婚姻联系的男女之间信息不通、情况不明和交往不易。
“王婆说媒”为什么会火?这就是有那太多的单身男女想找个合适的对象竟没有一个合适的地方能找。
建立婚姻自由的社会保障机制,就是按照“缘”这个客观规律办事,联系 “找对象难”的根本原因,创办一个个相似于农贸市场功能的有许许多多单身男女参与的信息中心和社交平台,帮助单身男女去抓住那认识有缘人的巧合、偶然和必然,去培养、增进那相互喜欢心心相印的感情和爱情。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
1.长达30余年的民办营利性婚介活动,大都是诈骗活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隐瞒“婚姻介绍”没有成功率的真相+虚构许多婚介事实的方法,骗取许多人数额较大甚至是数额很大的钱财!
2.长达40余年的民办非营利性婚介活动,是善心和公益的传承。其作用实实在在,其经验亟待推广。
3.两次兴衰的公办婚介活动,可谓是浅尝辄止。没有许多的可持续增长的男女详实信息服务,就不可能收获丰硕的婚介果实。
怎么办?
公办婚恋交友活动和民办非营利性婚介机构各有长短处。应当把这两种社会化婚姻媒介的长处充分地利用起来叠加起来,走上一条大踏步前进的工作路子:
1.普及成立公办非营利婚介服务机构。由各县级群团组织负责(妇联组织牵头)挑选一处合适的办公场所,安排2—3名将要退休或刚刚退休的公务员来当专业红娘,按“重要的公益性服务性质”和“确保成本,略有盈余”原则制定合适的收费价格,常态化、持久化地开展婚介服务工作。
2.婚介服务主要是信息服务——登记个人详实信息,发布个人基本信息,传递个人详实信息和相关信息。要充分发挥电脑和互联网的积极作用,快速实现信息服务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3.登记人享有相关信息知情权和认识对象选择权。
4.登记人之间可以在专属微信群内直接接触认识。
5.酌情举办较大规模的青、中、老年人婚恋交友活动。
三、怎样健全婚姻自由社会保障机制
1.正确的理论是婚介实践的行动指南。
a.婚姻媒介理论:要明确当代婚介服务机构的定义是婚姻媒介——使男女之间产生婚恋、婚姻联系的人和事物,而不是婚姻中介——使男女之间发生婚姻关系的人和事物。其职能是为登记人创造社交条件和为有缘人牵线搭桥,而不是介绍婚姻。其过程是为婚姻自由服务,实现单身男女自愿登记、自己选择、自由恋爱、自主婚姻,而不是那扬长避短的“说媒”(有必要的正能量的宣传引导除外)和包办婚姻的“相亲”。其作用是多多促成有缘人相识,而不是那安排人家见“婚托”和诱导人家进入网络迷宫捉迷藏,不是那虚假宣传的成功(成婚)率高。
b.婚介射幸(期望)合同理论:指在婚介服务合同成立时,登记人支付价款(或报酬),婚介服务机构的给付义务尚未(或不能)确定,而有赖于(或取决于)合同成立后约定的偶然事件——有可能跟登记人产生婚恋及婚姻联系的“有缘人”(“有缘人”即婚介服务机构的给付范围)的出现与否。它跟保险服务、彩票买卖等通常的射幸(期望)合同一样,有交易对象是“幸运”或者说是“希望”、合同成立即生效、合同双方承受的风险不平衡、严格的适法性和最大诚信性、等价有偿的相对性等五个法律特征;有公益性和为社会服务性两大特点;有在一般情况下,设定这种合同的主体都是国家或政府的特殊规则。
2.相关的法律是婚介实践的根本遵循。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这是我国《宪法》的明文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是我国《民法典》的明文规定。婚介服务合同的法律属性是射幸(期望)合同,而不是实定合同范畴的居间合同或服务合同——这是通过长期的实践检验论证并且曾经在中央主流媒体宣传过的创新发展研究成果。据此,婚介服务活动和婚介服务机构的性质就只能是非营利性的。
3.行业规章是婚介实践的服务标准。
孟子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民政部原部长李立国曾在《求是》杂志撰文指出:要“推进以行业规范、社会组织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为基本内容的社会规范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规范在协调社会关系、约束社会行为、保障群众利益等方面的作用,通过自律、他律、互律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符合社会共同行为准则。”
联系实际看问题,正是婚介服务行业规范和婚介服务机构章程长期空白的缘故,一方面阻碍了非营利婚介活动的顺利开展,甚至曾被巴金先生和雷洁琼副委员长尖锐地批评为“历史的倒退,包办婚姻的复活”;另一方面则大大方便了黑婚介的诈骗行为,且在“资本”运作下快速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局面!
已有创新发展研究成果表明:婚介服务行业规范应明确婚介服务机构的定义、专业红娘的资质标准、专业红娘的职业信条、对专业红娘的工作要求、对婚介服务机构的相关要求、档案制度、免费服务条款等内容。
婚介服务机构章程(办事规则性质的)应明确该机构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登记人条件、登记办法、工作方法、登记人权利、登记人义务、登记人注意事项、服务期、保密制度等条款。
4.鹊桥文化是婚介实践的钢铁支撑。
常言道,没有文化的事物是没有生命力的。
非营利婚介服务机构的取名,应该跟公办学校、公办医院的取名一样,前面是各行政区域名,后面则以“婚介服务中心”为规范性称呼,和以“鹊桥中心”为通用名称。
“鹊桥中心”——鹊桥,既是通用的字号,也是共同的行业、事业或业务领域;中心,则是通用的组织形式。这样取名,不仅使得工作涵义表达正确,名副其实;而且跟旧的媒妁职能划清界线,名正言顺;同时还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言简意赅。
“鹊桥”——真实反映非营利性婚介服务机构的作用、意义和优越性等,有较好的宣传价值和使用价值。
5.科学发展是婚介实践的必由之路。
a.婚介服务机构在各县级行政区域范围只合适办一个。因为婚介服务主要是电子化信息服务,有一目了然、立竿见影、简单快捷、阳光透明的长处,有1名专业红娘日接待10多人次的来信(微信)来访,同时还能安排多对男女接触认识的工作效率。这不仅能帮助许多登记人找到相互合适的对象,而且有助于部分登记人(尤其是女性)及时调整自己的交友要求,或者是另作打算——赶紧跨区域到其他的地方去找对象。而假如一个县内的婚介服务机构有多个,则肯定会分散信息源和重复信息源——造成一些单身男女无所适从和不得不多处登记找对象,既缩小了选择范围又增加了思想负担还耽误了宝贵的青春年华。
b.婚介服务应考虑登记人的直接交友愿望——除常态化地开通婚恋交友微信群和有计划地组织较大规模的婚恋交友活动外,还应当开辟婚恋交友登记人群长期专属的或择日专用的社交场所,并且要有达到一定建筑面积的长远考虑——当地群团组织和非营利婚介服务机构可以在这里联合举办各种各样的非直奔婚恋主题的社会活动(如各种类型的学习、培训、比赛、娱乐、游园及志愿者服务活动),既使得登记人——尤其是青年男女的业余生活丰富多彩很有意义,又方便于好多人能完全自由、自然地认识知音。
c.婚介服务是一项严肃、慎重的社会工作,服务对象众多,利害关系很大。从长远来看,专业的事情要由专业的人来做。故此,要把培养婚介专业人才(兼有婚姻家庭咨询师职能)工作纳入国家的大学教育体系——要求每一位专业红娘都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文化与道德水准、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推进红娘队伍革命化、正规化和职业化建设。
d.婚介服务要成立系统的行业组织——中国红娘协会及各省、市分会。要建立行业组织的宣传阵地——开通中国红娘网及各省市分网,并出版1份《红娘》杂志——以使得新时代的婚介服务工作永远充满正能量!
综上所述,建立健全婚姻自由的社会保障机制,健康发展和科学发展我国的非营利婚介服务事业,这是一项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大举措,一项聚民心、达民意、惠民生的重大民生工程,一项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的重大公益事业,亟待全民讨论之,专家研究之,领导决策之。
附件:
婚恋交友服务(http://www.hssxqq.com/tc/news/view.asp?id=1051)
江利刚 / 撰写于2024-5-6 最后修改于2025-1-24